关于采血袋和血液有效期

关于采血袋和血液有效期

根据国家《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第一部分:传统型血袋》规定:“血袋的贮存寿命是指血袋灭菌和失效日期之间的期限,超过失效日期后血袋不能用于采血”。采血袋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。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》也规定:“血站在采血前应对血袋和血液保存液外观进行检查,以确保血袋在有效期内”。

血袋

 采血后,因血液与采血袋内抗凝剂混合,形成了不同的血液产品,血液的有效期执行国家关于血液保存期的规定。国家《血液储存要求》规定了不同血液的保存期,如:悬浮红细胞自采集之日起有效期为35天;新鲜冰冻血浆自采集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;冰冻血浆自采集之日起为4年,冰冻红细胞自采血之日起为10年,等等。

血液储存要求

“采集血液的血袋单(多)联塑料血袋]在采集血液后,其有效期与所储存的血液相同”。

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,冰冻血浆、冰冻红细胞等血液的保存期远远长于采血袋保存期,所以临床输血时出现的血液在有效期内但采血袋超过有效期的情况,属于正常现象,不会影响血液质量。